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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第4期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资格考前培训班通知

文章来源:   文章发布时间:2020-01-10   浏览人数:1272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我国听力康复行业将在此纲要指导下获得高速发展,这样就需要一大批有资质的助听器验配人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助听器验配师”被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并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考核,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这充分说明这个职业(工种)的重要性。


为了进一步加强听力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听力医疗康复市场,保障听障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助听器验配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广东省德诚职业培训学院结合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考试安排,拟开展第4期“助听器验配师”职业资格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安排

培训对象

从事助听器验配的人员,各大中专院校学生,准备从事助听器验配的人员等。

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四级助听验配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中技、中职)及以上,毕业年度在校学生。

培训方式

1、培训形式:直播与面授相结合
2、培训地点:广东省德诚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龙朱路1号之一南方易磬创意园办公楼一楼(地铁6号线黄陂站C出口)

培训教材和内容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缴费后学院统一安排培训,围绕国家《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标准 》、采用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助听器验配师》进行培训。

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听力学基础知识、助听器验配理论和操作技能。

培训具体时间

2020年2-4月份,具体安排详见课程表。

2鉴定考试安排与证书查询

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2020年助听器验配师(四级)鉴定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章的《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鉴定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4月(具体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考试通知为准)。

鉴定考试地点

具体考点以及每个考点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布的考试通知为准。

考试的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人机对话(电脑)
技能操作考核:工作现场模拟操作

3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2月10日前。

报名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龙朱路1号之一南方易磬创新园办公楼主楼一楼(地铁6号线黄陂站C出口)、各分支机构和合作机构。

报名手续

交德诚学院《学员报名表》1 份(附件1,其他资料将在考试前通知缴交)并完成缴费。

培训及鉴定考试费用

社会生3500元/人,在校生2980元/人(含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耗材材料费、鉴定费)。

4其他注意事项

鉴定成绩公布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 “中国卫生人才网 ”进行查询。

培训补贴申领条件

参加培训并通过鉴定考试获得四级助听器验配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7〕13号)相关规定,申领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四级1500元。

申领该项补贴的主要条件如下(具体以粤人社规〔2017〕13号文件为准):
1、取得助听器验配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
2、在我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参保时间计算到申请当月的月底),失业保险关系从省外转入我省的企业职工,其在省外的参保时间可合并计算。

5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热线电话:400-700-8595